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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員會

組織成員

 

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依法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吳銘雄、黃淑君及葉奇鑫擔任,成員簡歷詳董事會成員簡歷。

 

職責

 

依本公司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運作,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
    •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    • 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
    •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
    •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
    •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
 

運作情形資訊